《法治日報》記者近日調查發(fā)現,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了老年人的養(yǎng)生需求,在網絡直播平臺大肆兜售所謂的“健康課程”,銷售價高質劣的保健品。
網絡養(yǎng)生局堪稱坑騙老年人的新型殺手。在信息高度不對稱的情況下,許多老年人碰上此局幾乎“在劫難逃”。騙子的套路大同小異,略微復盤一下,就是讓某些“滿嘴跑火車”的“專家”站臺,在短視頻平臺、私域直播中大肆宣講養(yǎng)生知識,再以“小恩小惠”誘導老年人入群,將他們“洗腦”成“死忠粉”,誘導其花錢報課或購買“三無”藥品和低劣保健品。
熟悉這類“劇情”的年輕人或許還能對這些套路免疫,但老年人還真未必有招架之力。若任由此類養(yǎng)生直播泛濫,帶來的負面影響著實不小。不僅因其涉嫌虛假宣傳、夸大功效,而且因其銷售的保健品在話術包裝下會讓一些老年人相信“包治百病”,財產損失都是小事,可怕的是貽誤病情、身心受損。而從社會層面來看,如果此類坑老騙局禁而不絕,勢必會影響社會穩(wěn)定與和諧。
就此而言,幫老年人捂緊錢袋子,為他們撐起消費“安全傘”,可謂迫在眉睫。從調查報道中可知,此類養(yǎng)生騙局并非某個單一賬號的操作,虛假宣傳、營銷策略往往是系統(tǒng)化、成體系的,因此應對舉措也必須講究系統(tǒng)性,有兩個思路可供參考。
司法助力必不可缺。很多直播間坑老套路游走在灰色地帶,是否違法不太好界定。在現實中,網絡養(yǎng)生騙局也容易被視為經濟糾紛而不是刑事犯罪,這也導致一些騙子有恃無恐、肆無忌憚。到底是消費糾紛、民事欺詐還是刑事詐騙,司法機關有必要及時亮劍,通過一些典型案例厘清是非。若符合詐騙罪規(guī)定要件,就有必要摒棄將欺詐銷售養(yǎng)生保健品案件局限于普通消費糾紛的傳統(tǒng)思維,而將其納入刑法規(guī)制范疇,該重罰就重罰,依照詐騙罪定罪處刑,以重拳治亂維護市場秩序。再比如,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“網購后悔權”的規(guī)則設計,地方可探索在養(yǎng)生產品購買的場景下為老年人增設消費后悔權。這在老人動輒陷入養(yǎng)生騙局的當下頗具現實針對性。
宣傳工作必須給力。之所以有諸多老年人掉坑,很大程度還是因為當前的宣傳推廣不夠到位,老年人缺乏獲得養(yǎng)生知識的優(yōu)質渠道??紤]到老人所處的信息環(huán)境較為封閉,不妨借鑒防范電信詐騙相關工作方法,推出專門針對各種坑老騙局的官方平臺或專門的普法通道,讓其成為老年人的“防騙利器”。
(編輯: 廣州網 龍煜)